法律百科吧

怎麼辦理軟件著作權

怎麼辦理軟件著作權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怎麼辦理軟件著作權登記

  依據《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的相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應當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寫的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二)軟件的鑑別材料;  (三)相關的證明文件。  第十條軟件的鑑別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檔的鑑別材料。  程序和文檔的鑑別材料應當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種文檔前、後各連續30頁組成。整個程序和文檔不到60頁的,應當提交整個源程序和文檔。除特定情況外,程序每頁不少於50行,文檔每頁不少於30行。  第十一條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應當提交以下主要證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身份證明;  (二)有著作權歸屬書面合同或者項目任務書的,應當提交合同或者項目任務書;  (三)經原軟件著作權人許可,在原有軟件上開發的軟件,應當提交原著作權人的許可證明;  (四)權利繼承人、受讓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權利繼承、受讓或者承受的證明。  第十二條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可以選擇以下方式之一對鑑別材料作例外交存:  (一)源程序的前、後各連續的30頁,其中的機密部分用黑色寬斜線覆蓋,但覆蓋部分不得超過交存源程序的50%;  (二)源程序連續的前10頁,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50頁;  (三)目標程序的前、後各連續的30頁,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20頁。  文檔作例外交存的,參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軟件著作權登記時,申請人可以申請將源程序、文檔或者樣品進行封存。除申請人或者司法機關外,任何人不得啟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