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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著作權的侵權行為有哪些

一、軟件著作權的侵權行為有哪些

軟件著作權的侵權行為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另有規定外,屬於侵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行為:

(1)未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發表或者登記其軟件的;

(2)將他人軟件作為自己的軟件發表或者登記的;

(3)未經合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軟件作為自己單獨完成的軟件發表或者登記的;

(4)在他人軟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軟件上的署名的;

(5)未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修改、翻譯其軟件的;

(6)其他侵犯軟件著作權的行為;

(7)複製或者部分複製著作權人的軟件的;

(8)向公眾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絡傳播著作權人的軟件的;

(9)故意避開或者破壞著作權人為保護其軟件著作權而採取的技術措施的;

(10)故意刪除或者改變軟件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

(11)轉讓或者許可他人行使著作權人的軟件著作權的。

二、軟件著作權的限制有哪些?

(1)時間限制。對軟件著作權規定了一定的保護期。

(2)表達方式的限制。軟件開發者開發的軟件,由於可供選用的表達方式有限而與已經存在的軟件相似的,不構成對已經存在軟件著作權的侵犯。

(3)保護範圍的限制。開發軟件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等都不屬於軟件保護範圍。

(4)合理使用。為了學習和研究軟件內的設計思想和原理,通過安裝、顯示、傳輸或者存儲軟件的方式使用軟件的,可以不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5)軟件的合法複製品所有人的限制。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是指軟件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於軟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在實踐中,計算機軟件的開發也是屬於知識產權保護的著作權內容之一。如果要判斷軟件是否遭受了不法侵權的,被侵權人需要蒐集相關的證據進行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