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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產權證要怎麼辦理

宅基地1.69W

農村宅基地產權證要怎麼辦理

一、農村宅基地產權證要怎麼辦理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的規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

所以,想要辦理農村房產證的,首先需要準備好以上的材料。對於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當地房屋管理部門簡單諮詢一下。

二、農村宅基地可以辦理房產證,辦理的流程是什麼?

農村房屋產權證辦理流程如下:

(一)申請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請:

(二)受理,提交農村房產證辦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後,工作人員會受理

(三)公告;

(四)審核;

(五)收費;

(六)記載於登記簿;

(七)發證。

三、宅基地產權證的性質

(一)農村宅基地住宅,一般由鄉政府頒發的是鄉鎮產權,只能居住,不能買賣。因此自建房不屬於商品房,更不屬於經濟適用房。自建房沒有產權證,只有《宅基地使用證》。

宅基地使用證用於農村,不屬於所有權證,但卻是能證明誰是房產主人的證據。因為農村多半是集體所有的土地,集體組織成員需要建房,就必須辦理宅基證,但是因為農村土地所有權歸集體,因此個人對土地並沒有所有權,即便是批准建房,也僅有使用權而已,因此農村居民沒有房產證僅有宅基地使用權證,即僅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二)房產證是城市居民擁有房屋產權的憑證,根據《民法典》規定,房產證上是房屋產權人的合法憑證。在城市建房,首先要獲得許可,必須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準建證,待房屋建成後再辦理產權證。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個人沒有所有權,但是對於地上的房產卻可擁有產權,房產證即是房屋產權人的產權憑證。

因此,城市房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分別在國土部門(土管)、房管局辦理登記;農村居民房屋,僅有宅基地使用證,在國土資源管理局辦理,一般是經過村、鄉兩級向縣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沒有房屋產權證。

農村宅基地是集體所有土地,農民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由此表達的意義是:只有經過行政確定程序,才發生宅基地使用權確立的效力,因此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權是由宅基地的使用權人來確定的,也就是説,宅基地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為一人所有,不可分離。

從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性質上分析,宅基地使用權是特殊的用益物權,它是國家為了保障農民利益和農村資源穩定而賦予農民的具有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性質的一項權利。它的特殊性在於:一是具有人身依附性,只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才能取得;二是具有福利性,村民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後,享有長期佔有、使用的權利。因為宅基地使用權具有這些特殊性,因而使其不同於一般的財產權。

申請宅基地產權證雖然不能使得宅基地上的房屋有對外交易的功能,但可以明確房屋的產權歸屬,對於遺產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事項有重要意義。辦理產權證之後房屋的建制、存在年限等也能更好地被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