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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行徵地怎麼辦

公民對徵地存有異議,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聽證,政府不能強行徵地。對於羣眾有意見的、有疑義的、要申請聽證的,事先溝通資源管理部門,就應該組織聽證。對於農民起訴的合理要求,必須妥善給予解決。不同意的是肯定不能實施徵地。

強行徵地怎麼辦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標籤:強行 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