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範文
一、江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特點
為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管理和服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維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省工商局近期制定了《江蘇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示範文本)》。合同文本主要有以下特點:
1、是包含了多種土地經營權流轉方式。
該合同納入了轉包、租賃、互換、轉讓、入股、作為出資合作條件及其他方式流轉的土地經營權流轉方式,以擴大合同文本的適用範圍、提高使用效率,方便廣大用户。
2、是強調對農業用地與耕地的保護。
我國法律明文規定農業用地與耕地不能擅自改變用途,必須保證土地的質量不被破壞。為此,合同設置了保證金選項,從合同層面貫徹相關法律法規,以有效制約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現象。
3、是設置了更加科學合理的雙方權利義務。
通過對土地流轉實踐活動的總結,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使合同的履行更加順暢,力求最大限度地避免合同糾紛。
二、江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範本
江蘇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示範文本)
合同編號:
甲方(出讓方):證件類型及編號:
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經營主體類型: 農村居民 城鎮居民 村集體經濟組織
居民委員會 企業法人 農民合作社
其他所屬集體經濟組織代碼證:
乙方(受讓方):證件類型及編號:
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經營主體類型: 農村居民 城鎮居民 村集體經濟組織
居民委員會 企業法人 農民合作社
其他所屬集體經濟組織代碼證:
為規範農村土地流轉行為,維護流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依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土地及用途
地塊名稱 面 積(畝) 等級 地類 四至 用 途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一)流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證書號:以土地承包證書登記面積為準,共計畝。
(二)甲方將土地經營權流轉給乙方。
(三)甲方現通過轉包 租賃 互換 轉讓 入股 作為出資、合作條件 其他____________方式流轉給乙方。
(四)流轉土地上原有附屬建築和資產情況及處置方式:
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從 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最長不超過甲方原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第三條 土地的交付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時,經由雙方驗收交接,並辦理《土地交接單》。
第四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以資金進行計價(單位:元人民幣):
一次性付款方式。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價款按每年每畝為元。共計元,於年月 日前付清。
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為期,每期年,每期土地流轉價款遞增%。合同生效後日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轉價款元,
以後每年於當年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土地流轉價款。
(二)以實物或實物折資進行計價或其它方式:
第五條 保證金
乙方須在簽訂合同之後向甲方支付元作為合同保證金,保證金在流轉合同期滿後日內,甲方在扣除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及違約金後,將剩餘保證金一次無息返還乙方。(憑原始收據)。
第六條 甲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規定支付土地經營權流轉價款。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開發和保護土地。
(二)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流轉土地期限屆滿後收回流轉土地經營權。
(三)所提供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應屬於甲方並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其他經濟糾紛。如在流轉後發現原轉出的土地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提供所流轉土地轉出方合法的集體決議紀錄或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流轉經營合同等證明材料。
(五)不干涉和妨礙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協助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
第七條 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一)依法享有受讓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如該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的,有權依法按規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三)依法辦理土地經營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
(四)不得閒置拋荒,並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
(五)不得有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流轉土地內進行開墾、採石、挖沙、取土等給土地造成損害的行為,在流轉土地內發生破壞土地行為時,應採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管理規定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農業用地、耕地用途,不得破壞土地綜合生產能力。
(七)對所流轉的土地上未列入流轉協議的水系、道路、建築設施等農村集體資產應協助甲方做好管理和維護工作,如需使用或變更必須徵得甲方及發包方同意。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土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二)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應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土地經營權流轉款退還給乙方,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應作相應調整。
(三)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土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90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應在合同期滿後日內將原流轉的土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土地妥善處理。未收穫農作物的處理約定為。
(四)合同終止或解除後,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為。
第九條 特殊情況下的利益分配及資源處置
流轉期間土地被徵收、徵用時利益分配為。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如甲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須向乙方雙倍返還保證金;如乙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保證金不予退還。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間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流轉價款的‰作為滯納金。逾期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流轉的土地手續不合法,或土地經營權屬不清,產生權屬糾紛或其他經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給乙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防礙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流轉價款的‰作為滯納金。逾期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給流轉土地造成損害,或者擅自改變農業用地、耕地用途或者造成土地資源嚴重破壞,經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經營權,所收取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約定採用如下方式解決:
提請當地農村土地仲裁機構仲裁。向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出讓方、受讓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可另附件):
(二)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由出讓方、受讓方、土地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縣農業主管部門、
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乙方蓋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內容就是對江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的特點以及具體的格式範本的介紹。可以看出江蘇省做出了統一的格式要求,農民在辦理土地經營權流轉時就不需要再憂心格式問題,合同裏明確的提到了雙方的權利責任,對雙方維護自身權益有效。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惠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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