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徵地拆遷 > 補償標準

農村徵地補償太少怎麼辦

1、徵地糾紛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行政救濟途徑解決行政爭議的一種方法。
2、徵地糾紛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訴,有人民法院進行審理並作出判決、裁定的司法程序。
3、徵地糾紛中的民事訴訟。在徵地糾紛中,大多數進行的訴訟屬於行政訴訟,民事訴訟時為數不多的,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訴訟,有時候也可以走民事訴訟的程序。
4、徵地補償協調裁決。徵地補償裁決也可以稱之為徵地補償協調與裁決,是指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這是國家為減少、解決徵地糾紛而推行的制度。
5、徵地糾紛聽證制度。徵地糾紛聽證制度是指在土地徵收糾紛中擬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決定,制定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時,主管部門組織聽證,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則,充分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保證其陳述意見、質證和申辯的權利的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農村徵地補償太少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