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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徵地補償款是遺產嗎?

我國的徵地補償款是遺產嗎?

國家在某些公共設施建設上,會對土地進行徵收。而徵地補償款是國家對土地進行徵收,然後保障土地使用者利益的一種行政補償款。我們都知道,遺產是一種我們可以繼承的財產。對此,大家會產生這樣的疑惑徵地補償款和遺產之間問題。在此,小編收集了徵地補償款是遺產嗎這類的問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徵地補償款是遺產嗎?

明確遺產的法律概念。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之規定,可以得知,土地補償費是國家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時補償給村集體的,村集體又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給喪失承包地的承包農户家庭,用於對失去耕地農户的損失補償及安置。而土地補償費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部進行分配,不是分配給這個家庭中的某一個人,更不是分配給這個家庭原承包人口中已死亡的人,而是對失地農户喪失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補償,不屬於承包土地收益。據此,可以知道徵土地補償款並不屬於遺產,所以不能適用繼承法對徵地補償款補予以分割。

二、徵地補償款是?

徵地補償費是指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時, 按照被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被徵地單位的補償各項費用。是指土公益性事業徵用土地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的總和。徵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在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土地補償費是因國家徵用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損失的補償。補償的對象是土地所有權人。安置補助費是國家建設徵用農民集體土地後,為了解決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並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難所給予的補助費用。青苗補償費是指徵用土地時,對被徵用土地上生長的農作物,如水稻、小麥、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損失所給予的一次性經濟補償費用。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是對被徵用土地上的各種地上建築物、構築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線、水渠等的拆遷和恢復費以及被徵用土地上林木的補償或者砍伐費等。其他補償費是指除土地補償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外的其他補償費用,即因徵用土地給被徵用土地單位和農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損失而支付的費用,如水利設施恢復費、誤工費、搬遷費、基礎設施恢復費等。

徵地補償款的制定是國家對土地使用者的一種經濟補償,並不是土地使用者的勞動收入所得。那我們分析下遺產的相關概念,遺產是死亡者遺留下來的合法遺產。因此,我們就能發現這其中的不同,遺產和勞動補償款並不是同種性質的財產,所以在面對徵地補償款是遺產嗎這樣的問題時我們就知道,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