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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周邊徵地補償標準有什麼?

關於瀘州周邊徵地補償是怎麼規定的很多人有疑問,其實如果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是可以進行土地的徵收的,但是土地的徵收的程序是有嚴格的要求的,並不能隨便徵收農民的土地, 並且要注重對公民合法權益的保護,接下來讓小編來告訴大家有關的法律規定。

瀘州周邊徵地補償標準有什麼?

一、瀘州周邊徵地補償是怎麼規定的?

為了公共利益,我國有關部門會根據實際情況對農民土地進行徵收。為了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保障農民利益不受損害,我國制定了相應的徵地補償標準。那麼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呢?徵地補償費如何計算?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着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徵地補償標準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徵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徵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徵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徵收行為都屬於違法徵收。被徵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綜上所述,關於瀘州周邊徵地補償是怎麼規定的小編已經為大家解答了,政府如果要徵收土地必須是先對徵地的補償標準進行公告,讓公民能夠看到具體的補償標準,如果對於政府的信息要了解的也可以申請政府的信息公開,並且也可以進行行政複議或者是起訴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