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因管理的孳息歸屬
無因管理的孳息歸原所有權人。保管期間屆滿或者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保管人除應當返還原物外,還應當將保管物在保管期間產生的孳息一併返還寄存人。孳息是指原物產生的物。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原物根據自然規律產生的物,如幼畜。法定孳息是原物根據法律規定帶來的物,如存款利息、股利、租金等。根據物權的一般原則,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規定外,孳息歸原物的所有人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條 【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的歸屬】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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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得利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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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欠條怎麼寫
律師解析:欠條應具備如下內容:1.欠條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欠條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3.欠條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4.欠條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