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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債務起訴書如何寫?

一、債權債務起訴書如何寫?

債權債務起訴書如何寫?

債權書可以當事人自己寫,或者委託律師書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果有訴訟代理人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及理由,還可以列明相關的法律依據;如果有證據的,也應當在起訴狀中寫明各項證據所證明的事實,以及證據的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所等內容。

二、起訴書的正文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1)被告人的基本情況,包括被告人的自然情況、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採取強制措施的情況;

(2)案由和案件來源,包括退回補充偵查、延長審查起訴期限等情況;

(3)案件事實,包括犯罪的時間、地點、經過、手段、動機、目的、危害後果等與定罪量刑有關的事實要素;

(4)起訴的根據和理由,包括被告人觸犯的刑法條款、犯罪的性質、法定從輕、減輕或者從重處罰的條件,共同犯罪被告人應負的罪責等。要結合犯罪的構成要件進行概括性的表述,突出本罪的特徵,語言要精練、準確;對法律條文的應用,要準確、完整、具體,寫明條、款、項。

三、公民可以提起起訴的條件是什麼?

公民對下列三類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被告人侵犯自已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四、起訴中的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是什麼?

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稱為行政訴訟。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如下:

1、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2、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3、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4、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覆的;

5、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

6、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卹金的;

7、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8、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明確的對於針對債務債權提起的訴訟類型的案件進行起訴的起訴書需要包含的內容進行了明確的詳細且明確的規定,提交的上訴書中的內容如果不符合相關的條件的,法院是有權進行駁回處理,並且對於案件做出不予受理的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