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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起訴期限是多久?

 (一)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二)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2年)。

債務起訴期限是多久?

過了債權債務訴訟時效期是不受法律保護,並不意味着債權滅失,債權人依然有機會獲得清償。

(1)繼續起訴

訴訟時效期滿債權人喪失的只是勝訴權,但是債權人自身的實體權利並未喪失,債權始終存在,債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債權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但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因此,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2)催告債務人還款或要求其確認還款

上文已提及訴訟時效並不影響債權人的實體權利,因此,即使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限已屆滿,債權人依然可以催告債務人還款,債務人自願還款的,債權人的受償權受法律保護,對方不得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返還。

(3)催告保證人並在欠款催收通知書上簽字

一般情況下由於債權人怠於行使債權,主債權超過訴訟時效期限,保證人的保證期間也會經過,但此時保證人如果願意繼續承擔保證責任或者在符合《民法典》和《民法典》有關擔保合同成立的規定,能夠構成新的保證合同的欠款催收通知書上簽字的,債權人就能以此要求保證人對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這就要求欠款催收通知書的條款設計符合一定要求。

標籤:債務 期限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