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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欠錢清利不還本怎麼辦?

一、根據法律規定欠錢清利不還本怎麼辦?

根據法律規定欠錢清利不還本怎麼辦?

根據法律規定欠錢清利不還本攜帶好對方只還利息,但是沒有還本金的相關證據,到法院訴訟。欠款糾紛產生後的解決方式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只要運用及時和恰當,就會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於一些債權人常常為了不傷和氣,協商階段的時間拖得太長,從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機。 申請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

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後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見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處就是時間短、見效快。當然若債務方在法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書面異議,則必須通過訴訟程序處理。

二、欠錢不還是否屬於刑事犯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只是單純的欠錢不還屬於民事違法行為,不屬於刑事犯罪行為,一般是不會判刑的,如果是惡意拒絕執行法院的判決,就有可能構成犯罪。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規定和案件情況進行調查,如存在欠錢不還的情況應該償還債權人的欠款。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規定下達案件的判決書,如案件的欠錢人拒不償還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強制執行進行辦理,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當代社會普通老百姓對於欠錢不還,這樣的一種行為是否觸及刑事犯罪,可能不是特別的瞭解,實際上單純的欠錢不還屬於民事糾紛,但是在欠錢清利不還本,並且被對方起訴,仍然不執行的,可能會導致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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