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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連帶債務人有哪些條件?

在民間借貸中,債務人違約的情況很常見,為了保障及時回收本息,金融機構往往要求個人提供擔保,或者由擔保人簽署合同,承諾履行連帶責任。當然,不是所有擔保人都可以承擔連帶責任。那麼,成為連帶債務人有哪些條件?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小編是怎麼説的。

成為連帶債務人有哪些條件?

一、成為連帶債務人有哪些條件?

即在連帶債務中負有清償全部債務責任的債務人。就是説,對於一項債務,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債務人,對於該項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任何一個連帶債務人要求償還全部債務,連帶債務人不得以債務人之間的償債比例協議對抗債權人。但是,在其中一個連帶債務人償還全部債務後,可依照相關清償比例等債務人之間的清償協議,向其他連帶債務人進行追償。

債務人是兩個以上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連帶債務人必須同時具有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是具有平等民事法律地位的民事主體。因此,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備連帶債務的主體資格。在連帶債務的產生原因中,有意定原因和法定原因兩種。在意定之債中,無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設立債的關係的主體資格,不能成為連帶債務人。

二、連帶債務的核心是什麼?

連帶債務,就是指債務人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因全體債務人之間存在有連帶關係,各債務人都負有全部償付的義務,債務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的完全償付,對全體債務人生效,因而導致全部債的關係消滅的債務。或者可以簡單的説,數人負同一債務,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義務者,為連帶債務。

連帶債務的核心是連帶債務人之間的連帶關係。連帶關係是連帶債務產生的法律依據。所謂連帶關係,就是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一種法律關係;在該關係中,多數債務人中一人或數人所發生的事項,效力及於全體債務人。因此,連帶債務關係中的債權人,可以對債務中的一人、數人或全部,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部分履行債務。每一個債務人都有向債權人全部清償的義務,而且只要債務沒有清償完畢,則任一個債務人無論是否應債權人的請求清償過債務,也無論他自己應分擔的債務是否履行完畢,對於還沒有清償的債務都有清償義務。

通過上文,小編告訴了大家成為連帶債務人有哪些條件。首先,連帶債務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承擔債務。連帶債務人之間的關係,是通過簽訂合同建立的。每一個債務人都可以履行債務,如果他人已經將債務全部清償,則債務關係就此消滅。

標籤:連帶 債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