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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借到借條逾期了怎麼辦?

一、今借到借條逾期了怎麼辦?

今借到借條逾期了怎麼辦?

今借到借條逾期了可以要求對方立即還款,如果對方不還款的情況之下,是會產生逾期的利息,對於債務人來説的話是非常不利的,而且債權人除了協商的這種方式,還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

二、欠條逾期利息怎麼處理

1、約定逾期利息

民事主體之間的活動,始終遵循“有約從約”的基本原則,如果借貸雙方之間對逾期利息一併做了明確約定,只要不超過年息24%,依據約定計算即可。

參考法條:

‘規定’第二十九條第一款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

2、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

此處請注意,即使借期內未約定利息,但是絲毫不影響主張逾期利息,雖説民間借貸只要有證據當事人自己便可以搞定,但是不同的訴訟請求導致的最終訴訟結果會千差萬別,而這裏便是律師可以閃亮發揮的一處:

1)雙未約,即借期內與逾期均未約定,法院基本支持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逾期利息。

2)單未約,即只約定借期內利率,這也是很常見的民間借貸方式。此時,完全可以比照借期內利率主張逾期利率。

另外,此處需要補充説明的是,不論你以何種理由和名目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見過很多起訴書,像拉清單一樣列舉出眾多訴訟請求,建議專業的律師還是依據法律規定,對法院根本不會支持的訴訟請求,向當事人預先釋明,而對有機會爭取的權利則要‘錙銖必較’,堅持到底,只有這樣,才是真正被當事人從心底認可的盡職盡責的律師。

分界點是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之前的利息為一般債務利息,即生效法律文書中確定的利息,之後為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兩部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中規定,加倍部分債務利息採用單獨的計算方法,與一般債務利息的計算沒有關係。通俗地講,就是兩者“各算各的,互不影響”。具體而言,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基數、起止時間、利率等計算(當然如果是合法約定的債務利息法院一般會直接支持);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則應根據‘解釋’規定的方法計算,同時要注意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基數不包含遲延履行期間開始前的一般債務利息,應按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計算,即以未付清的借款本金作為基數。

在我們國家借條上面通常情況下會明確的約定還款的期限,一旦債務人逾期未還款,那麼可能會因此而產生一定的利息,因此必須要對債務問題做出一定的處理,對於債權人來説的話,他們也有權利向法院進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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