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打債務糾紛官司,債務糾紛訴訟費用是多少
債務糾紛是人們日常生活過程中不可避免的產物,債務糾紛能否及時公正地處理,不僅直接影響到糾紛當事人的利益,還對國家的經濟發展和法制建設有長遠的影響。對於當事人來説,要想贏得官司,必須要先了解債務糾紛方面的基本內容。那麼,怎樣打債務糾紛官司,債務糾紛訴訟費用是多少呢?看看下文就知道了。
一、怎樣打債務糾紛官司
首先,要確認到底是哪種債務關係。債務從其產生的原因來看,主要由訂立合同而來,除此以外,還有侵權行為的債務關係、不當得利的債務關係和無因管理的債務關係等等。另外,隨着擔保法的出台,債務的擔保也是債務履行的一種法律保證。其擔保的方式有保證方式、定金方式、抵押方式、質押方式和留置方式五種。由此可見,當事人首先確認自己屬於哪種債務關係,是打債務糾紛官司的前提條件。
第二,要保證該債務關係是依法成立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規定:“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可見,當事人所涉及的債務糾紛案件,其權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護,關鍵是這種債務關係是否合法、有效。
第三,要樹立訴訟時效觀念。在以往的債務糾紛案件中,就其敗訴的原因,基本以超過訴訟時效的居多。可見訴訟時效同樣決定當事人在案件中勝訴和敗訴。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是權利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訴訟時效分為一般訴訟時效、特別訴訟時效和最長訴訟時效三種。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一般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第136條規定下列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務被丟失、損毀的;還規定了最長訴訟時效期間為20年。另外,還應注意訴訟時兒的開始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時起計算的。
二、債務糾紛訴訟費用是多少?
案件受理費是指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依法應向人民法院交納的一定費用。因案件情況不同,案件受理費的徵收標準和辦法也有所不同。趙武糾紛糾紛費用一般按照下面的標準執行。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財產案件受理費的計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規定對訴訟標的額分段計算,之後相加,所得總數即為應收額。
俗話説,説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債務糾紛官司也是一樣,雖然説起來有很多方法和技巧,但是畢竟大部分人都不是法律專業人士,不是非常瞭解其中的程序和問題。所以,遇到債務糾紛官司時,大家最好還是請專業的律師來幫助處理,這樣才能省心省力,才能最可能打贏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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