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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欠債會連累父母嗎?

一、兒子欠債會連累父母嗎?

兒子欠債會連累父母嗎?

兒子欠債,一般不會連累父母。訂立借款合同的當事人一般均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承擔責任,所以除父母依法繼承兒子的財產以外,父母對兒子的債務不擔責。

《民法典》第十七條

十八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二、欠款不還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二)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3年)。

(三)對於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四)對於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五)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籤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綜合上面所説的,欠債只要是屬於個人的行為,而且自己也有完全的民事能力是不會連累到其他人的,不管是子女還是父母,但如果當事人沒有按規定還清所有的債務,那麼也是有可能會承擔法律的責任,所以,欠錢還錢是屬於自己的義務

標籤:父母 欠債 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