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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不還法院怎麼判?

欠錢不還這種情況,是在我們生活中經常會發生的,有很多人因為各種原因拒絕償還借來的錢財,使借錢者遭受損失,並且很困擾。如果一旦發生了這樣的情況,再經過多次協商後還是不能解決,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追討欠款,但是這樣的情況,對於欠債不還法院怎麼判呢?接下來由本站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於這方面的知識,供您參考。

欠債不還法院怎麼判?

一、欠債不還法院怎麼判

(一)欠錢不還怎麼起訴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申請支付令條件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後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那麼怎麼做才能讓訴訟更有保障?

他人借錢不還怎麼辦如果準備走司法途徑,那麼首先要準備的是訴訟材料,而其中對訴訟起着決定性作用的是證據。

為了實現債權,最好蒐集以下證據:

1、欠條

一般來説,用於討債的最有力的證據莫過於欠條,它出自借錢一方之手,有對方的簽字,作為書證,極具效力。

2、人證

案件審理中,對方可以對己方證據進行質證,為了保證證據的充分性以及萬無一失,找到人證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錢時有其他人在場見證,那麼可以找到這些人對債權進行證明。

(三)對方財產證據

訴訟的最終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錢,但不少人為了逃避債務,就會將自己的財產轉移他處。依《合同法》第74條第1款規定,債權人可以撤銷的債務人的行為,一是放棄到期債權的行為;二是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三是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的行為。為了避免拿不回財產的情況,就要蒐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以行使撤銷權。

(四)起訴大概的程序如下: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民間借貸法律關係的存在是受法律保護的,只是在利息部分年利率高於36%的,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你作為出借人, 你應當向法院提交保留有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若被告主張已經歸還借款其應當提供證據支持,若其沒有證據,其需要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在勝訴的請況下,對方仍不償還借款,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去扣劃、拍賣被告的財產,且訴訟費、執行費由被告承擔。

參考法條:《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證據規定》第二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以上就是為您介紹的欠債不還法院怎麼判的相關內容。一旦遇到欠債不還的情況,大家一定要善於維護自身的利益,一定要按照法律手段進行解決,保證財產不要遭受損失。欠錢不還這樣的案件,法院一般情況下會判欠債人還錢,甚至還可能會強制執行。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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