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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有借條欠錢不還怎麼辦

一、在法律上有借條欠錢不還怎麼辦

在法律上有借條欠錢不還怎麼辦

1、對方有沒有其他財產足以抵付欠款,如果有,當事人應立即申請法院進行財產保全(法律上叫“訴前財產保全”),法院保全後,如果欠款人還不付款,當事人應當在財產保全之日起15日向法院起訴;

2、在法院審理的過程中,法院會主持當事人雙方調解。

3、經法院調解或判決後,欠款人仍不償還借款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變賣財產。

4、對沒有註明還款日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如果註明了還款期的,應在還款期到達後兩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超過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將不再保護。

二、出借人有借條具有法律效力嗎

只要借債人(債務人)是完全民事做法本領人,即使出借人(債權人)是未成年人或者説是非完全民事做法本領人,借貸關係存在,借條就是法律效力。民事做法本領不影響民事權利的實現,只是在民事職責承受上是有差別的。法律上把民事做法人分為三種:

1、無民事做法人,指10歲以下的孩童、精神病人及不能辨別自己做法本領的人。

2、限制民事做法本領人,指10歲以上不滿18歲的未成年人及不能完全辨別自己做法本領的人。

3、完全民事做法本領人,指滿18歲以上的成年人,已到16歲不到18歲的未成年人但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也視為完全民事做法本領人。

已到16歲不到18歲的若其是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人則可視為完全民事做法人,所打的借條具有法律效力。若其是限制民事做法人,所打的借條數額於他的年紀還是相適應的話,也是能夠認為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數額巨大,其法定代理人不與確認,則認定無效。

標籤:欠錢 借條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