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債務債權

欠錢不還告上法庭,最終達成和解協商解決!

    原告:劉X,劉X,男,1981年9月19日生,漢族,住昌黎縣。

欠錢不還告上法庭,最終達成和解協商解決!

    委託代理人:劉潤江,河北朗途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焦XX,男,1990年6月26日生,漢族,農民,住昌黎縣。

    訴訟記錄

    原告劉X與被告焦XX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於2020年7月14日立案。原告劉X於2020年9月4日以雙方達成和解為由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裁判分析過程

    本院認為,原告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裁定如下:

    判決結果

    准許原告劉X撤訴。

    案件受理費1150元,保全費1020元由原告劉X負擔。

    文尾

    審判員  胡XX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書記員  齊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