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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避免債權債務概括轉移糾紛

民法典中,債權債務出現概括轉移的情況經常發生。對於債權債務發生概括轉移的,新的債權債務的繼受人可能不會注意到相關規定,這樣很容易導致債權債務概括轉移糾紛。下面,本站小編為您整理了一些避免債權債務概括轉移糾紛的方式供您參考。

怎麼避免債權債務概括轉移糾紛

怎麼避免債權債務概括轉移糾紛?

1、債權債務概括轉移應適用《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有關債權轉讓的規定,對於該條所規定的不得進行轉讓的債權,例如根據合同的性質不得進行轉讓的、按照合同當事人約定不得進行轉讓的、依照法律的規定不得進行轉讓的債權等,不得進行債權債務概括轉移。

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條和第五百五十四條規定的債權轉讓和債務轉移的“從隨主”原則,概括轉讓亦受其約束。

3.債權債務概括轉移的,應適用《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條有關債權人對債務受讓人的抗辯權的規定,即債權人對債務受讓人可以對原債務人的一切抗辯事由對抗之。

4.《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條有關債務人對債權轉讓人的抵銷權的規定,進行債權債務概括轉移時同樣有效,債權轉讓的通知到達債務人時,債務人得以即時所有的到期債權主張對原債權人進行抵銷。

5.《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條規定的債務受讓人抗辯權規定,對於債權債務概括轉移的,也同樣適用。債務的受讓人因取得原合同當事人一切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所以債權債務轉讓人的一切權利也一併轉移於受讓人,轉讓人的抗辯權自然也轉移於受讓人。

對於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的,只要當事人遵守法律規定的,一般不會引起糾紛。關於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需要新的債權債務人瞭解自己的債權範圍以及需要承擔的債務,對於原合同當事人的影響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