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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已註銷,債權人掛賬

一、什麼是掛賬

債務人已註銷 債權人掛賬

1、確認某會計要素、會計科目的意思。比如,“掛應付賬款”,這裏就是指確認為應付賬款的意思,也就是,增加了應付賬款。又如,“掛管理費用”,指確認為管理費用,即將費用計入管理費用中,從而增加了管理費用。

2、應確認而不確認的意思,含有違規不處理的意思。比如,“虧損掛賬”,這是一種明顯地違反會計制度的做法,它造成的後果在於隱瞞了企業的虧損情況,歪曲了企業的實際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導致財務報表局部或整體的不可信,從而影響決策者做出正確的決策。

二、公司已註銷後的債務問題

公司的註銷通常有如下原因:

(一)因破產而註銷。公司還不起錢,由法院宣告破產而註銷;

(二)因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三)因解散而註銷。根據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或股東的請求,都可能解散。由此可見,公司的註銷可能是被動的,也可以是主動的。作為公司的出資人,公司的股東完全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解散公司。

那麼,如何保障公司債權人的利益?法律對此規定了清算程序。股東可以決定是否解散,卻不能自行決定解散的程序。這個程序簡單的説有二個內容:

(一)公示。即要對外發出聲明,我公司要解散了,債主趕快來要錢;

(二)清償。在公司正式註銷前清償債務,如果清償不了,就要申請破產。到工商行政部門辦理註銷時,也會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説明公司已經經過了這些程序。某些地區工商局要求股東出具聲明:公司債務已清償完畢,若有未了事宜,股東願意承擔責任。

如果公司的清算組沒有經過法定程序,就讓公司“消失”了,那債權人怎麼辦?答案是找清算組成員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成員就是公司股東)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條規定: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債務重組的形式

目前的債務重組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以資產清償債務;

(2)修改債務條件,如減息、延長債務償還期限等;

(3)債務轉移或債務交換,如債轉股、債務從上市公司轉移到大股東手中等;

(4)債權人豁免,如大股東豁免上市公司的部分債務。

如果大家遇到債務人已註銷 債權人掛賬的情形,自己作為其中的債權人,也就意味着自己的利益將要受損。沒有人繼續承擔對自己履行債的義務。這樣的情況在實際生活中也是不少的。因此,小編提醒大家,在發生債務關係前要確定債務人是否已經註銷,這也是確保自身利益不受損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