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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判決後不還錢怎麼辦?

一、欠錢判決後不還錢怎麼辦?

欠錢判決後不還錢怎麼辦?

1、欠錢判決後不還錢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勝訴判決生效意味着取得階段性勝利,但是仍然要注意申請強制性執行的時效問題。

3、如果對方願意還款,但是不能一次性付清,建議到法院簽訂執行和解協議,一方面保證執行力,另一方面解決時效問題。

4、同時可以通過其他途徑儘可能提供被告財產線索。

二、欠債起訴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立案

1、一般情況下,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

(4)其他證據。

2、訴訟費的繳納

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後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

(二)、庭審

1、庭審時間

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麼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

2、庭審應儘可能提供的材料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三)、判決

法院根據事實依據作出判決。

(四)、執行

果判決下來了,那麼應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他人欠錢不還也是可以合理的向對方討債的,需要注意的是,遇到對方不還錢的情形,不能實施任何的暴力行為,否則若是給對方的生身體造成侵害,債權人是有可能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此外起訴也是可以維護債權的,對於債權人勝訴,但是對方依舊不還錢的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標籤:判決 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