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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借款怎麼寫才有效

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相互之間有時難免會有因為經濟緊張而向親朋好友借錢的情況,為了避免將來出現一些不愉快的情況,出借方一般都會要求借款的人寫張借條證明雙方的債權債務關係。若是實際情況中,實在不好意思讓借款人寫借條的,也一定要保存好相關證據,有證人的最好,畢竟俗話説得好,“人心隔肚皮”,且將來的事誰又能説得準呢,因此,個人需要有一定的維權意識。

借條借款怎麼寫才有效

借條必須是借款人(債務人)親自寫,出借人(債權人)一定要親眼看到對方寫,寫好後交由出借人保管。寫的時候需要把債權債務關係表明清楚,具體借款多少要有大小寫,對利息、還款日期、還款方式等有約定的也要寫,要有借款人(債務人)的簽名、蓋章或按手印,在借條中要有具體的借款日期,在內容中寫出來或是在最後單獨寫借款日期都行。對於借款人來説,向別人借錢應該有一個借錢的態度,主動寫借條就是一個能給對方一個好印象的行為,讓對方放心的同時也可省不少事,畢竟相互太熟的人,大多數情況下還是不好意思讓借款的人寫借條的。

借款人(債務人)寫好借條後,要交給出借人(債權人)保管,出借人需要仔細核對借條內容是否與約定的一致,不一致的要要求對方修改或重寫,修改的需要打備註,但最好還是重新寫。同時,在核對借條的時候,一定要對該借條所寫內容的用句、用詞、用字等仔細斟酌,不能有錯別字,姓名要與身份證上一致,用句不可是有歧義、病句的句子,“借條”兩個字不能改,不可寫成“欠條”、“收條”等。若是借的是物品的,也要注意用句,是什麼、是多少就怎麼寫,謹防偷換概念的情形,如:“今甲向乙借汽油淨重100元。”若是不看仔細很容易就會掉進陷阱。因此,即使借款人(債務人)寫了借條,也需要出借人(債權人)仔細地審查借條,馬虎或者是看都不看的,最後吃虧的永遠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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