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欠款追討

如何有效的討債

一、如何有效的討債

如何有效的討債

1、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

保證即信譽擔保,要求債務人提供我們可接受的相關公司的信譽保證並出具書面保證函。可以採取抵押或質押的方式。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查封、拍賣、變賣抵(質)押物並優先受償。即使債務人破產,接受了抵(質)押擔保的債權人仍然優於其他普通債權人就該抵(質)押物優先受償。對某些特定物設定抵(質)押,一定要履行登記手續,否則無效。

2、做好財產保全措施。

一般來講,判決前查封了債務人的資產,對債務人往往會有壓力,迫使債務人主動還款或者和解,因為執行程序中以拍賣的方式處分債務人的資產,債務人受到的損失會更大。

二、追討債務需要哪些證據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係的時間、地點、金額,並提供無利害關係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議的應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

4、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5、關於共同被告的相應證據,如列夫其另一方為共同被告,應提交婚姻關係證明;股東出資不到位、抽逃出資、股東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的相應證據。

三、追討債務的訴訟程序

1、訴訟風險評估

主要從證據是否充足,以保證案件勝訴;被訴對象財產狀況,以保證勝訴後執行能到位等。

2、債務人財產調查

立即對債務人的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摸底。

3、準備訴訟材料到法院立案

準備訴訟材料向法院立案,包括起草起訴狀、準備證據、準備原、被告雙方的身份材料等。

4、(訴前)財產查封

起草並提交財產保全申請、提供債務人財產清單、提供財產保全擔保等,在訴前或訴訟立案時先行或同步財產查封。

5、案件審理

通過法院審理,取得勝訴生效判決。

6、申請執行

取得勝訴判決後,申請強制執行,運用拘留、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登報等方式迫使債務人還款。

標籤:討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