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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如何起訴流程怎麼説?

一、欠錢不還如何起訴流程怎麼説?

欠錢不還如何起訴流程怎麼説?

1、先寫訴狀、立案交費、法院通知對方應訴、約定開庭時間、開庭、調解結案的製作調解書,不能調解的就製作判決書,送達判決書15天后雙方都不上訴判決生效,申請強制執行。

2、在有欠條的情況下,而且寫欠條時間沒有超過兩年,可以直接起訴對方要求還款。有約定日期的可以往後順延兩年。

3、沒有欠條的情況下,想辦法取證。催債時的短信、錄音、借款時的第三個當事人提供證言、證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確定屬實,才可以當做認定事實的根據。

4、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為: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5、如果對方有存款或者其他物品,可以選擇申請訴訟保全:先要求法院查封、凍結。

二、起訴所需交納的訴訟費用?

1、案件受理費;

2、申請費;

3、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其中案件受理費包括

(1)第一審案件受理費;

(2)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3)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三、欠錢不還聯繫不上怎麼辦?

1、訴前財產保全

建議當事人先查對方的財產,如果有房產或車子等資財在欠債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訴前財產保全,將欠債人的財產先查封,為日後執行階段做好準備,也可以通過這種方式逼迫欠債人現身。

2、到法院起訴還款

對方欠錢不還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確的被告,居住地址,聯繫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係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3、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

債務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失蹤人所欠税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拒絕支付失的,債權人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將代管人列為被告。

起訴欠錢不還的人,首先要固定好證據,保留雙方簽訂的借款協議或者借條,然後向户籍地的法院提出訴訟,法院決定立案之後會向對方下達應訴通知,並且根據規定排期開庭審理此案件。

標籤:欠錢 起訴 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