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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與欠條該如何來分辨

首先,借條一般反映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關係,借條是借款合同的憑證;而欠條則往往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是一種比較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
其次,欠條屬於債權憑證,要受到訴訟時效的限制,如果沒有約定具體還款日期,要在欠條開具日起兩年內主張權利,否則就喪失了勝訴的權利。

借條與欠條該如何來分辨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