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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款兩萬值得打官司嗎?

一、如果欠款兩萬值得打官司嗎?

如果欠款兩萬值得打官司嗎?

值得。

1.欠款兩萬,值得打官司。在當事人獲得勝訴判決後,如果對方不履行債務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依法採取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等措施執行被執行人的財產。

2.《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4.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5.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二、民法典欠款多少金額可以起訴?

欠款多少都是可以起訴的。

1.對私人欠款多少可以起訴沒有作出規定,民事訴訟法規定,無論欠款多少錢,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適用範圍,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3.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條件,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一般如何起訴欠款人才可以?

可以寫訴狀,也可以授權別人代理。

1、民事起訴狀,一般包含當事人的身份信息、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受訴人民法院;

2、當事人身份信息,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身份信息;

3、借條及轉款憑證作為民間借貸案件的重要證據;

4、授權委託材料。

5.《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如果要寫起訴狀的話,起訴狀中應該寫好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等情況。還要寫清楚自己的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如果有借條或者是借貸的證據的話,那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