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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怎麼辦

一、被拖欠工程款怎麼辦?

拖欠工程款怎麼辦

1.被拖欠工程款時要及時溝通和協商及找政府主管部門出面協調;

2.要及時收集好所有的證據材料(比如合同書、施工圖紙,施工合同外的簽證等)及對證據進行財產保全,民事訴訟勞動仲裁作好準備;

3.儘量要辦理完竣工和結算,因結算辦完後,以後的訴訟或仲裁就簡單多了。

二、拖欠工程款該如何打官司?

1、首先要準確選擇被告

在提起訴訟之時只要選擇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方式的任何當事人,包括一人或幾人作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選擇的首要標準或前提條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然後要收集充分的證據資料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因為週期長、投資大,大多數為隱蔽工程及專業性強等原因,合同法律關係比較複雜,而且糾紛一旦產生,業主方常以質量、工期等進行反索賠抗辯,更加增加了訴訟的難度,所以我們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3、最後應提出準確合理的訴訟請求

自《合同法》及2002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關於建築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覆》法釋(2002)16號(下稱簡稱《批覆》)頒佈實施以來,各地法院已經有許多判例説明: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是可以作為一項獨立的訴訟請求提出的。所以為保障訴訟後利益的最大化,當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訴訟請求時,儘量同時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這一請求。

三、拖欠工程款打官司需注意哪些問題?

拖欠工程款打官司應注意以下問題:

訴訟前的準備工作:

1.給發包方或總承包方發催款函,明確若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承包人有權停工,並要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所發的催款函可通過公證的形式確認下來,便於以後作為證據使用。

2.儘量和發包方(或合同相對方)確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及進行工程價款的結算並達成結算協議,這樣的話在訴訟中就不要作工程價款的司法鑑定,這樣就減少了以後的訴訟成本和時間,能加速工程款的回收。

3.確定好訴訟主體(被告的問題),因建設施工合同糾紛案中,涉及到發包方、總承包方、違法轉包方、非法分包方及掛靠方、被掛靠方等多方主體及層層轉包的問題,確定了適宜的被告,在判決生效書的執行中是相當有利的。

4.分析確認合同的效力問題:因合同的有效與無效對訴訟主張是不同的,及訴訟的事實與理由都不同對原告的利益影響很大。

訴訟中的工作:

1.若不能和發包方(或合同的相對方)在進行民事訴訟前就工程價款達成協議,在雙方工程價款爭議大的話,原告方就要蒐集好所有的證據材料(合同書及附件、補充合同,施工圖紙、工程施工計劃及方案、技術規範、工程進度計劃及記載工程施工狀況的監理日記等項目現場文件、工程檢查驗收報告和各種技術鑑定報告,對增加或變更部分的簽證、招投和中標書,雙方的往來信件及會談紀要等,向法院申請作工程價款的司法鑑定,以確定工程價款。

2.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調解,若能調解的話,能加快訴訟的結束,儘快達到自己的預期目標。

3.針對有資產的被告,儘量作財產保全,保全後促使被告方儘早調解,若調解不成的話也能保證以後判決的順利執行。

四、如何避免被拖欠工程款現象的發生?

為了避免被拖欠工程款的發生,我們應做到以下三點:

1.核實工程保證金:現在的建築工程需要到當地政府繳納工程保證金,就是防止拖欠民工工資,工程款以及後期維護的風險抵押金,如果你是二包施工單位,除了和項目經理簽訂合同之外,需要去當地土建部門查詢該工地的工程保障金數額以及對合同進行備案。

2.合同中要明確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和條件,及逾期支付的違約責任,若沒按約支付工程款,承包方要向發包方發催款函,要明示若不付工程款會採取停工的意思表示。

3.工程竣工以後,要及時提出驗收和結算,辦完結算後,需要發包方支付工程款。若發包方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要及時起訴及主張優先受償權,進行財產保全。

標籤:拖欠 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