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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如何證明是共同債務?

一、一般如何證明是共同債務?

一般如何證明是共同債務?

1,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買生活用品、裝修共同房產、支付一方醫療費等情況所負的債務;

2,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撫養子女或贍養老人等義務所負的債務,如借錢供子女讀書或借錢給老人看病這類典型的情況;

3,為一方或雙方教育、培訓所負的債務,如出國學習或在國內深造時所負的債務;

4,夫妻共同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如借錢做生意賠本後產生的債務;

5,雙方約定的共同債務,比如説雙方約定一方婚前房產歸共同所有,但當初借來的購房款也作為共同債務共同償還,這種約定共同債務的情況都是法律所允許的。

二、如何認定是個人債務

1,一方的婚前債務;

2,一方擅自資助沒有撫養或贍養義務的人所負的債務,而且沒有經過對方同意;比如男方揹着女方借錢供其表妹讀書,女方事後不同意,那就算是男方的個人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借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負的債務,而且經營的收入確實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4,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但附隨這份遺囑或贈與合同而帶來的債務為接受遺囑或贈與一方的個人債務;

5,雙方約定由某一方獨立負責的債務,如雙方約定房子算是共同的,但借來的購房款算是一方的個人債務,這種約定就是認定個人債務的有效證據;

6,一方因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如借款到韓國做美容包負的債務;

7,一方因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侵權行為所負的債務,如酒後鬧事打傷人或砸毀人家汽車的賠償款就是個人債務。

實踐當中主張共同債務的頗多,但獲支持的很少,或者法官直接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從舉證責任角度,主張是共同債務的一方比較累,否認是共同債務的一方要相對輕鬆得多。

綜上所述,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標籤: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