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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沒辦法還錢,被對方起訴應該怎麼做

信用卡沒辦法還錢,被對方起訴應該怎麼做

一、信用卡沒辦法還錢,被對方起訴應該怎麼做

1、協商解決:與出借人進行協商,還款,請求原告撤銷起訴。

2、積極應訴:

(1)簽收法院送達的各種訴訟文書,包括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舉證通知書等。

(2)可以自己進行訴訟,也可以聘請專業律師代理案件。

(3)提交答辯狀。法律規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

(4)收集、提交證據。一定要詳細閲讀法院的《舉證通知書》,嚴格按照法院的要求進行舉證。

(5)按時參加開庭。法庭是打官司的雙方面對面直接説理的地方,所以才有"咱們法庭上見"的説法。參加開庭可以向法官闡明自己的立場,如果借貸方有違規行為,可以提相關供證據給到法官,法官不會偏袒任何一方,會根據法律給予公正的判決,如果你不出庭,法院同樣可以進行缺席審判。如果因為客觀原因,確實不能按時出庭,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開庭日期。

(6)法院的裁定、判決出來後,如果你不服,要及時上訴。裁定的上訴期限是10天,判決的上訴期限的15天,從接到裁定書、判決書的次日起計算。

二、信用卡無錢還款被告了怎麼判

具體的判決情況要結合案件分析,預判不準確。

1、如果説法院判決負債人敗訴後,基本上還款方式由銀行來進行規定。客觀來説,一次性償還談利息減免有很大可能,但是想要本金分期,難度就比較大了。

2、凍結名下的相應固定資產。主要是“收入型”的財產,比如車、房、工資卡、名下的儲蓄卡等等。

如果能還錢,最好和銀行商量和解,讓銀行撤訴,這樣雙方都好。一般銀行勝訴,敗訴方要還錢,還要承擔訴訟費。最重要的是你的信用會受到影響。

三、信用卡欠款沒還強制執行的程序是怎樣的

當欠錢不還的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還錢義務,並伴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按照債務人提供的對方身份證號和相關信息,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來進行還款。

1、劃撥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銀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單位,將作為被申請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規定的數額劃入申請執行人的賬户內的執行措施。

2、凍結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的最長期限為六個月,需要繼續凍結的,應在凍結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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