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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合同糾紛仲裁案件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民間借貸合同糾紛仲裁案件訴訟時效是多久?

民間借貸合同糾紛仲裁案件訴訟時效是多久?

具體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民間借貸,如果雙方沒有事先在借條或者借款合同上約定,就只能到法院起訴,不能到仲裁委員會去仲裁。如果雙方已經約定好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起訴,只能去仲裁。

一般訴訟時效制度為3年,長期訴訟時效為20年。民間借款糾紛的訴訟時效制度一般適用3年的一般時效制度,當借款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內為有效的訴訟時效期間。但是,並非民間借款案件就不適用特殊的訴訟時效期間。

二、處理借貸合同糾紛有什麼風險?

(一)未建立合同糾紛處理的有效機制,糾紛處理不當,導致利益受損;

(二)未收集充分的對方違約行為的證據,導致在糾紛處理過程中處於舉證不力的地位;

(三)未按照合同約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能導致應享有的利益受損。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

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三、借貸合同糾紛到哪裏起訴?

(一)借款合同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二)通過銀行轉帳方式借款,當事人能夠提供銀行的轉款證明的,該銀行所在地可以認定為合同履行地。另,借款合同中貸款方所在地可以視為合同履行地。

(三)當事人在借據或借款合同中有協議管轄的約定,且該約定地點屬於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不違反級別管轄規定的,該約定有效,確定管轄時從其約定。約定為合同簽訂地的,該合同中應同時註明合同簽訂的具體地點,否則視為協議管轄的約定不明確。

借貸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借貸合同糾紛處理不當會導致利益受損,通過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合同糾紛,需要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要向法院提供訴訟所需的證據,合同糾紛從本質上來説是民事糾紛,需要採用民事手段來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