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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借條以新變舊?

一、如何處理借條以新變舊?

如何處理借條以新變舊?

民間借貸,除了須證明有借貸合意外(載體可以是借條、欠條等),還需要審查出借方是否實際出借資金。簡單地收回舊借條,出具新借條可能導致實際出借資金因為沒有與之對應的舊借條印證,款項性質不明確;新籤的借條又因沒有對應的交付借款的實際行為,導致出借人舉證難度變大,甚至可能敗訴。

如果遇特殊原因,需要出具新借條,則要分為兩種情況對待:一是借款人不收回舊借條,雙方應在新借條中註明該借條承轉於舊借條,寫明舊借條的借款時間、借款金額等信息;二是借款人需收回舊借條,出借人則應對舊借條進行備份,以佐證新借條債務的由來。

民間借貸需謹慎,出借人最好事先調查借款人的信用狀況,評估其還款能力,為自己的資金安全提供更大保障,同樣,借款人借款時也應量力而行,做到有借有還。

二、私人借條有效期有多久?

借條不存在有效期問題,借條本身是一直有效的,但其中涉及到債權人權益的一個期限是訴訟時效。

(一)從訴訟時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條註明了還款日期,那麼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三年。

(二)如果沒有註明還款日期,則表明該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債權人有權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須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在此情形下,確定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實際上存在以下幾種類型:

1、債權人催告當時債務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實際上卻未履行的,訴訟時效應自催告次日起計算三年。債權人何時催告並沒有時間上的限制。

2、如果當事人協商一致,確定了一個明確的履行期限,實際上,雙方當事人變更了合同內容,將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變成了履行期限明確的債務,那麼,債務人於該期限屆滿未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自該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三年。

3、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一次權利,債務人明確表示拒絕履行,並有否定債權存在的意思表示,那麼,訴訟時效應從該拒絕之日的次日起計算,而不論債權人是否規定有寬限期限及該期限是否屆滿。

4、在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履行債務,債務人未明確拒絕的情況下,雙方約定有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在該期限屆滿時,無論債務人是否明確拒絕履行債務,只要在客觀上債務人不履行,訴訟時效應自該寬限期屆滿的次日起計算三年。

借條的有效期是指借條的訴訟時效,借條的訴訟時效不影響借條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簽訂的真實有效的借條無論多久,借條本身都是有效的。時間只是確保是否超過了訴訟時效,是否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問題。

標籤:以新變 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