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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借條需要找律師寫嗎?

一、個人的借條需要找律師寫嗎?

個人的借條需要找律師寫嗎?

不需要,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

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籤;

(8)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並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二、寫借條時沒按手印有效嗎?

打借條沒有按手印不一定有效,這是由於在法律上,簽字、按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借條上沒有借款人的手印,但有其簽章的,不會影響合同的效力,只是要把相關的內容寫規範。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借條是在借貸關係中債務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債務人有到期“還款(付息)贖條”義務的借款(債權)憑證,反映的是借貸關係,是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的憑證之一。債權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後,一般只需向法官簡要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債務人要抗辯或抵賴就要負舉證責任,一般較為困難。

三、欠條與借條如何區別的?

1、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3、當借條持有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後,由於通過借條本身較易於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後,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事實。

借條是不需要委託律師書寫的,沒有按手印的借條也可能具備法律效力,如果借條中有出借人的簽字,借條的內容不違法,能夠表達雙方的真實意願,這樣的借條就是有效的,借條可以表明雙方之間存在借貸關係,在本質上是一種借款合同。

標籤:律師 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