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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債務人借款人應該怎麼辦?

找不到債務人借款人應該怎麼辦?

一、找不到債務人借款人應該怎麼辦?

債務到其後,債權人找不到債務人的,解決方法如下:

1、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對債務人公告送達起訴狀,如果開庭時債務人還不出現的,法院會進行缺席判決。判決生效後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如果債務人失蹤滿兩年,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由財產代管人妥善管理失蹤人的財產,對於所欠債務,從財產中支付。

3、如果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或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二、欠錢不還怎麼起訴?

(一)訴訟費的繳納

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後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

(二)一般情況,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

(4)其他證據。

(三)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如果再找不到債務人的情況下,借款人可以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直接到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申請。本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也可以在有擔保人的情況下要求保人承擔相應的還款責任,對於法律作出的判決結果案件雙方當事人都必須嚴格的遵守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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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借款人 債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