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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不還可以報警嗎,欠款不還怎麼辦

欠款不還可以報警嗎,欠款不還怎麼辦

在生活中,有的欠款不還是常有的事,借款人對此往往無可奈何。對此,有的人就會疑惑,欠款不還可以報警嗎?欠款不還究竟應該怎麼辦呢?下面,本站小編為您答疑解惑。

一、欠款不還不能報警

公安機關主要是負責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的。欠款不還屬於民事債務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訴訟、仲裁、調解來解決。欠款不還,不屬於警察管理範圍,警察不能處理。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義詐騙他人財產,可能會構成詐騙罪,這時候可以報警處理。對於絕大多數借款案件,不能報警處理,只能通過訴訟方式,也可以發律師函,主張自己的權利。

二、欠款不還應該怎麼辦

欠款糾紛產生後的解決方式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只要運用及時和恰當,就會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於一些債權人常常為了不傷和氣,協商階段的時間拖得太長,從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機。

申請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後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見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處就是時間短、見效快。當然若債務方在法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書面異議,則必須通過訴訟程序處理。

三、個人欠款不還該怎麼起訴

如果借款期限已經滿,經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償還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出借人在起訴時要注意訴訟時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如果超過三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的訴訟時效就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了起訴權,而且可以繼續擁有勝訴權,從而有利於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

在起訴時,債權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證據要注意收集:有關債務方主體資格的證據、合同或協議、送貨單(一定要債務方簽收)、託運單、欠條及各種結算票據等,其他與該欠款有關的電報、傳真、函件等都應妥善保存。對於已收集到的證據要及時向人民法院提供。

對於那些因特殊情況可能滅火或今後難以取得的證據,可以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對於那些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

所以,欠款不還的,報警是沒用的,不屬於警察管轄範圍內。欠款不還,可以申請支付令,也可以向法院起訴。向法院起訴的,一定要保存足夠的證據,在訴訟時效內起訴。當然,如果您現在處於法律案件糾紛中,可以向我們本站的律師進行諮詢,他們將會幫助您解開難題,給予您專業的指導意見。

標籤:欠款 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