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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貸款人有什麼權利

一、借款合同貸款人有什麼權利

借款合同中貸款人有什麼權利

借款合同,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於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稱借貸合同。

《民法典》規定,借款合同中貸款人享有下列權利:

1、《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和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規定,貸款人享有按期收回合同中約定的借款和到期的利息的權利。

2、貸款人按照合同的約定,享有《民法典》賦予的對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檢查、監督權。

3、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借款、貸款,享有停止發放未發放的借款和提前收回借款的權利。

4、向借款人提出糾正借款使用建議書的權利。

二、借款合同中貸款人的義務

在借款合同中,貸款人不得利用優勢地位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貸款人不得將借款人的營業祕密泄露於第三方,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民法典》規定,貸款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數額提供給借款人借款,逾期交付借款,應承擔違約責任。

2、通知借款人按期還款的義務,借款合同期限屆滿十日前,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按期還款,未作書面通知的,造成借款人逾期歸還借款的,借款人不承擔逾期還款責任。

權利和義務都是對等的,對於借款合同貸款人來講,在享受法律賦予的權利,同時也是需要履行自己所要承擔的義務,只享受權利而不履行義務肯定是不行的。至於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享受什麼權利,有需要履行哪些義務,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闡述,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