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個人債務

離婚時一方欠債怎麼處理

夫妻一方欠鉅額外債,離婚協議需要寫明債務的償還方,並且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於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離婚時一方欠債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