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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户的債務個人經營的怎麼處理?

一、個體工商户的債務個人經營的怎麼處理?

個體工商户的債務個人經營的怎麼處理?

個人經營的個體工商户,以全部個人財產承擔債務,個人經營的個體工商户,對外以全部財產承擔無限責任。個人財產既包括經營全部投入,也包括其名下的其他財產。與他人共有的財產,則需要以其個人擁有份額承擔債務。司法實踐中,一般以其投資財產首要清償財產。因為該財產與債務聯繫最為密切,由此部分財產承擔最為合理。在經營財產不能全部清償債務的情況下,再以經營者名下其他財產進行清償。儘量將經營者的家庭財產放在最後順序清償,這樣有利於經營者的責任承擔,不影響家庭生活的正常進行。

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户,債務由家庭財產承擔。

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户,屬於合夥性質。其對外承擔責任,理應由家庭成員共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由於家庭關係的複雜性,即使家庭成員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其內部承擔債務的份額也應進行明確劃分。對於多數家庭成員共同經營的個體工商户,應當注意未參加經營的家庭成員不承擔相關債務,其財產權利受到法律保護。絕不能將多名家庭成員參與經營簡單理解為全部家庭成員經營,在法律上這是需要嚴格進行區分的。

不能區分個人經營還是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進行債務清償,這裏需要明確的是對家庭成員的參與行為無法確定的情況下,以其家庭財產承擔相關債務。不能理解為無法查清是否個人經營還是家庭經營的,一律以家庭財產進行債務清償。實踐中常出現家庭成員介入經營活動的性質無法確定的情況。部分家庭成員確實介入了經營,但不承認其參與經營的行為具備相應的法律意義。理論上,臨時幫工或短期借款,都不能認為是一種實質的經營行為。但考慮到家庭結構的複雜性,有些行為難以進行明確區分。在此情況下,可以認定家庭經營。若家庭成員根本無實際介入經營行為,僅憑猜測,則不能認定家庭經營。

二、個體工商户債權債務怎麼處理

一、債權人可以直接起訴個體工商户,因為其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註銷也不能逃脱債務。

1、在訴訟中,個體工商户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主為當事人。有字號的,應在法律文書中註明登記的字號。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主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的,以業主和實際經營者為共同訴訟人。

2、起字號的個體工商户,在民事訴訟中,應以營業執照登記的户主(業主)為訴訟當事人,在訴訟文書中註明系某字號的户主。

以公民個人名義申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户和個人承包的農村承包經營户,用家庭共有財產投資,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員享用的,其債務應以家庭共有財產清償。

二 、納税義務

個體工商户應按照税務部門的規定正確建立賬簿,準確進行核算。對賬證健全、核算準確的個體工商户,税務部門對其實行查賬徵收;對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個體工商户,税務部門對其實行定期定額徵收;具有一定情形的個體工商户,税務部門有權核定其應納税額,實行核定徵收。

三、財產責任

個體工商户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即;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户,個人經營、收益也歸個人者,對債務負個人責任;以家庭共同財產投資,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員消費的,其債務由家庭共有財產清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工商户經營,其收入作為夫妻共有財產者,其債務由夫妻共有財產清償;家庭全體成員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的,其債務由家庭共有財產清償。

個體工商户如果存在債務,那麼即使註銷營業執照也是不能逃脱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那麼起訴對象就是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上的登記人為當事人,如果經營人和登記人不一致的,那麼經營人和登記人都會成為共同訴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