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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説p2p網貸害死人?

現在互聯網金融非常發達,民間借貸也搬到了互聯網上,很多人都通過網貸借過錢,或者投資過網貸產品。其實網貸的風險還是很大的,在全國範圍內平台倒閉跑路的情況也非常多,所以社會上對P2P網貸持有的大多是反對的態度。那麼為什麼説p2p網貸害死人?下面我們就來聽聽小編的説法。

為什麼説p2p網貸害死人?

一、為什麼説p2p網貸害死人?

近年來,隨着互聯網金融的發展,P2P網貸平台憑藉誘人的收益率,吸引了不少投資者參與。由於網貸平台無准入門檻、無行業監管,潛藏較大的非法集資風險,已屢屢出現兑付危機、倒閉、捲款跑路等情況。投資者在參與網絡借貸時,一定要擦亮眼睛,深入調查瞭解,認清其融資性質,避免遭受損失。其風險主要表現為:

1、無抵押,高利率,風險高

與傳統貸款方式相比,網貸完全是無抵押貸款。並且,央行一再明確:年複合利率超過銀行利率4倍不受法律保護。也增加了網貸的高風險性(一般是銀行利率的7倍甚至更高)。

2、信用風險

網貸平台固有資本較小,無法承擔大額的擔保,一旦出現大額貸款問題,很難得到解決。而且有些借款者也是出於行騙的目的進行貸款,而貸款平台創建者有些目的也並不單純,攜款逃的案例屢有發生。

3、缺乏有效監管手段

由於網貸是一種新型的融資手段,央行和銀監會尚無明確的法律法規指導網貸。對於網貸,監管層主要是持中性態度,不違規也不認可。但隨着網貸的盛行,相信有關措施會及時得到制定和實施。

二、如何防範網貸的風險?

市民,一定要提高認識,牢固樹立風險防範意識,既要謹防投資陷阱,又需深知“買者自負”,政府不會承擔任何損失。面對手段多樣的非法集資,一定要端正心態,善於進行理性思考和分析,要懂得“天上不會掉餡餅”、“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的道理,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謂投資項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要上當受騙。投融資者要學法、懂法,面對資金短缺的矛盾和困難,要保持清醒的頭腦,積極尋求合法的融資渠道,通過合法手段解決資金困難,避免違法籌資、害人害己的事件發生。已經參與非法集資的企業、個人要儘快脱離非法集資活動並主動報案,配合公安機關查清犯罪事實。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由此可見,因為P2p網貸實質上是民間借貸的網絡形式,不管對於資金出借方還是融資方來講,都充滿了風險。如果平台跑路,則出借資金的一方則可能血本無歸。而網貸的利息往往又比較高,借款人有時候會無法承擔高額利息選擇逃避,極端者會結束自己的生命。

標籤:害死 網貸 P2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