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借錢不還的起訴狀怎麼寫
原告寫明出借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共同債務,被告寫明二人身份信息,訴訟請求寫明欠款數額和利息,事實與理由寫明事情經過,最後落款寫有管轄權的法院。
《民訴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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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訴訟確認夫妻共同債務的程序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起訴確認夫妻共同債務的程序和其他訴訟一樣,要準備起訴狀和證據,然後向管轄法院起訴就可以了,關鍵是在於證據。一般情況,在起訴的時候都要求夫妻承擔共同還款責任。如果在起訴的時候,沒有起訴另外一方,這個時候可以再行起訴,要求確認夫妻共同債務,法律效果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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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一方拿出借條能認定為共同債務麼
律師解析:起訴離婚一方拿出借條並不一定能認定為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有夫妻共同簽名或者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所負的在婚姻存續期間用於家庭日常生活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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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債務是否屬於共同債務?
律師解析:夫妻一方欠債不一定屬於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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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債務如何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債務如何執行夫妻共同財產執行依據認定債務人(夫妻一方)對債權人負有金錢給付義務,但未明確該債務是單方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此時如何執行債務人的夫妻共同財產?在主債權為金錢債權的執行案件中,夫妻一方作為被執行人的情況下,是否應當執行夫妻另一方(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