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夫妻債務

哪些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

在家庭生活中,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是否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債權人是難以知曉的,所以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往往比較困難。那在法律上,哪些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呢,這也就是説,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是什麼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詳細的解讀。

哪些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

一、哪些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是什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

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希望對您能有一定的幫助。在實務中,對於一項債務究竟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個人債務的認定通常需要依靠大量的證據去具體分析的。如果您對於這些證據的收集不知道該如何下手,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為您提供有效的建議。

標籤:債務 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