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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偽造夫妻債務怎麼處理

有的夫妻為了在離婚的時候爭取更多的利益,不惜偽造一些共同債務,這樣這部分”共同債務“就需要由夫妻兩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這樣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利益。那麼具體來説離婚時偽造夫妻債務的怎麼處理?本文根據法律規定,為您做詳細解答。

離婚時偽造夫妻債務怎麼處理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現一方偽造夫妻共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四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所以,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如果一方偽造夫妻共同債務,對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時發現一方偽造夫妻共同債務:

(1)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第四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即如果夫妻雙方是通過訴訟程序解除婚姻關係,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的一方不只要面臨着償還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的財產重新分配的情形,而且其行為屬於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要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2)離婚時發現一方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這是對離婚偽造夫妻共同債務行為的一種處罰。

3、離婚後發現一方偽造夫妻共同債務:

(1)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我們可以知道,離婚後發現對方離婚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訴訟時效:離婚後發現一方有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的行為的,可以在發現之次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

(3)對於離婚後發現一方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的,請求法院重新分割財產時,也可以請求多分財產。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決。

無論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是在離婚分割債務的時候,夫妻一方或雙方都是有可能偽造債務來損害對方利益的。而此時,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我們建議在分割債務的時候小心謹慎、最好是委託專業律師來幫助你。這樣的話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當事人的利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