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夫妻共同債務人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夫妻共同債務人離婚有沒有區別
沒有區別;
(1)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清償問題。在婚姻糾紛訴訟中,人民法院准許原告與被告離婚的同時,僅就原告與被告的共有財產的分割和共同債務的承擔進行處理,並不判令原告和被告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因為離婚與債務時兩個法律關係,離婚訴訟只解決夫妻共同債務在原告和被告內部之間的分擔問題,並不解決離婚當事人與債權人的借款債務糾紛,即使債權人提起借貸糾紛訴訟,也不能與離婚案件合併審理。故此,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在離婚判決時和調解書中表現為:哪幾筆借款債務由一方承擔多少數額,另一方承擔多少數額。
(2)雙方協議處理共同債務問題。夫妻雙方負有共同債務,在離婚時可以協議分擔清償。離婚當事人協議分擔清償共同債務,分案內案外兩種情況進行處理。
一是案內協議。在離婚訴訟案件中,離婚當事人之間、離婚當事人與債權人之間,對夫妻共同債務的歸屬、數額等無爭議的,離婚當事人之間可以協議分擔。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分擔經協議達成一致意見後,人民法院可按協議內容判決離婚當事人分擔,或者在離婚調解書中對協議債務分擔予以確認。
二是案外協議。離婚當事人及債權人之間對夫妻共同債務無爭議的,離婚當事人雙方也可以在案外協議解決。案外協議一致的,可不在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中判明或者確認。
這裏的協議是指離婚當事人之間分擔共同債務的協議。如果貸款人也參與協議,貸款人與離婚當事人達成債務分擔和清償協議的,不是離婚訴訟案件內容,二是貸款人與借款人(即離婚當事人)對借款債務的處理。離婚當事人協議分擔債務,貸款人沒有參與或者未表示同意的,該協議對離婚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但對貸款人不產生法律效力。
離婚當事人對共同債務分擔不願協議解決,或者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判決,判令一方或者雙方各自承擔一定數額的債務。
-
夫妻一方債務包含
律師解析:1、男女各自婚前所負的債務,即結婚之前一方或雙方對外所欠的債務。離婚時一般仍視為個人債務,由個人負責償還。2、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債為目的的除外。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扶養義務的親屬、朋友所負的債務。這種債務應由個...
-
夫妻一方借錢債權人有權要求夫妻共同償還債務嗎
債權人有權要求夫妻共同償還一方借的錢,但能否得到支持,要看該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夫妻共同生活、生產經營所需而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即使夫妻離婚,也應當雙方共同承擔。如果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即使在婚內,也無法要求債務人的配...
-
老公欠賭債離婚怎麼處理
一、老公欠賭債離婚怎麼處理一方因賭博欠下的債務,在離婚時算其個人債務,另一方不負責償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所負債務都是屬於一方個人債務的,配偶沒有共同償還的責任。若是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
-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錢,配偶需要還嗎?
律師解析: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錢,配偶不一定需要還。如果一方在外所負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那麼配偶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對債務進行協議清償。如果該債務是一方的個人債務,則讓債務人自行承擔償還責任,配偶不需要還,但是債權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