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頁 > 罪名庫 > 妨害司法罪 暴動越獄罪司法解釋 妨害司法罪2.98W 《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條第二款 暴動越獄或者聚衆持械劫獄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標籤:司法解釋 暴動 越獄罪 本文標題:暴動越獄罪司法解釋 https://flbkb.com/zh/zuiming/fanghaisifa/373jl.html 歡迎轉載:請說明來源於"法律百科吧" 脫逃罪量刑標準 依法被關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脫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奪被押解人員罪司法解釋 暫無相關數據!... 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司法解釋 暫無相關數據!... 拒絕提供間諜犯罪、恐怖主義犯罪、極端主義犯罪證據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爲本罪主體。(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這裏的故意,是指明知他人有間諜犯罪或者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犯罪行爲,在司法機關向其調查有關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時,拒絕... 相關文章 怎麼認定暴動越獄罪,越獄罪與暴動 如何區分越獄罪與非暴動越獄罪 什麼是暴動越獄罪,越獄罪如何判? 什麼是越獄罪,怎樣判定暴動越獄罪 如何認定非法越獄罪和暴動越獄罪 什麼是暴動越獄罪,越獄罪的定義 暴動越獄罪司法判決 如何判斷暴動越獄罪,越獄罪怎麼認定 越獄罪和暴動越獄罪有什麼區別 組織越獄罪司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