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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利權的作用有哪些?

專利2.75W

一、申請專利權的作用有哪些?

申請專利權的作用有哪些?

一是有效地保護髮明創造,發明人把其發明申請專利,專利局依法將發明創造向社會公開,授予專利權,給予發明人在一定期限內對其發明創造享有獨佔權,把發明創造作爲一種財產權予以法律保護;

二是可以鼓勵公民。法人搞發明創造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全民族的聰明才智,促進國家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

三是有利於發明創造的推廣應用,促進先進的科學技術儘快地轉化爲生產力,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

四是促進發明技術向全社會的公開與傳播,避免對相同技術的重複研究開發,有利於促進科學技術的不斷髮展。

二、專利權的限制

(一)強制許可

強制許可又稱爲非自願許可,是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照法律規定,不經專利權人的同意,直接許可具備實施條件的申請者實施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的一種行政措施。其目的是爲了促進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得以實施,防止專利權人濫用專利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我國專利法將強制許可分爲三類:

1.不實施時的強制許可。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以合理的條件請求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而未能在合理長的時間內獲得這種許可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該單位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該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給予強制許可的,只有在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滿3年後纔可以申請。這種強制許可,應當限定其實施主要是爲供應國內市場的需要;強制許可涉及的發明創造是半導體技術的,強制許可實施僅限於公共的非商業性使用。或者經司法程序或者行政程序確定爲反競爭行爲而給予救濟的使用。

2.根據公共利益需要的強制許可。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爲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3.從屬專利的強制許可。一項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比前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具有顯著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其實施又有賴於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後一專利權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在依照前述規定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情形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前一專利權人的申請,也可以給予實施後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

綜合上面所說的,專利權對於擁有作品的人來說是必須要存在的,而且專利權就是爲了可以防止他人進行惡意的侵犯,只要自己的權利受到保護,那麼就可以依法的進行使用,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護,如果有他人進行侵犯,從而可以利用法律的途徑來保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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