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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死強拆的人怎麼判決?

一、殺死強拆的人怎麼判決?

殺死強拆的人怎麼判決?

因爲強拆殺人的按照故意殺人處理,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故意殺人犯罪是否判處死刑,不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結果,還要綜合考慮案件的全部情況。對於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的,纔可以判處死刑。

二、申請強制拆除時需要哪些材料?

(一)徵收補償決定及相關證據和所依據的規範性文件;

(二)徵收補償決定送達憑證、催告情況及房屋被徵收人、直接利害關係人的意見;

(三)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材料;

(四)申請強制執行的房屋狀況;

(五)被執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址及與強制執行相關的財產狀況等具體情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由申請機關負責人簽名,加蓋申請機關印章,並註明日期。

強制執行的申請應當自被執行人的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逾期申請的,除有正當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認爲強制執行的申請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齊全的,應當在接到申請後五日內立案受理,並通知申請機關;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材料不全的應當限期補正,並在最終補正的材料提供後五日內立案受理;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逾期無正當理由不補正材料的,裁定不予受理。

申請機關對不予受理的裁定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上一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複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如果存在着強制性拆除是否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來作出判斷,同時如果說有強制性拆除這種狀況的話,那麼還需要按照合法的程序來進行處理,千萬不能夠存在一些違法的行爲,比如說如果通過殺人這種方式來阻止強制性拆除的話,自己是屬於犯罪行爲。

標籤:殺死 強拆 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