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官司應該如何打
1、要確認到底是哪種債務關係。
債務從其產生的原因來看,主要由訂立合同而來,除此以外,還有侵權行爲的債務關係、不當得利的債務關係和無因管理的債務關係等等。由此可見,當事人首先確認自己屬於哪種債務關係,是打債務糾紛官司的前提條件。
2、要保證該債務關係是依法成立的。當事人所涉及的債務糾紛案件,其權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護,關鍵是這種債務關係是否合法、有效。
3、要樹立訴訟時效觀念。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
因債務轉移引發糾紛,債權人怎樣主張債權
律師解析:因債務轉移引發糾紛,債權人要主張債權的方法:1、通過協商,協商是最好的解決爭議的處理辦法。2、如果協商不通,則可以採用仲裁,訴訟等方式,並且仲裁與訴訟是沒有先後順序的,取決於當事人的選擇,債權人提起訴訟要注意原告要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要有明確的被告,有...
-
《民法典》債務多久超過訴訟時效
律師解答:三年。律師解析:債務一般三年超過訴訟時效,因爲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爲三年,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損害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是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化的法律事實,又稱消滅時效,是指權利人在一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在某種程度上喪...
-
公司欠款是不是法人代表簽字並蓋章就一定有效
律師解析:公司欠款是不是法人代表簽字並蓋章並非一定有效,只有符合下列條件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欠款合同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欠款合同的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欠款合同的當事人是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條件等。法律依據:《民法典...
-
法院拘留欠債人一年是兩次嗎?
律師解析:債務糾紛,法院判決後,債務人拒絕償還,債權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法院可以行政拘留債務人兩次。被處拘留後,有能力償還依然不執行法院判決的,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可不是每年拘留的問題,是要追究刑事責任,被判刑罰的。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