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經濟立案期限是多久
一、公安機關經濟立案期限是多久?
1、對經濟犯罪的立案期限一般是7天之內,公安機關接受報案、控告、舉報、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審查期限,一般情況下,在七日以內決定是否立案。重大、複雜線索,經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審查期限可延長至三十日。特別重大、複雜線索,經地(市)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審查期限可延長至六十日。
2、公安機關接受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審查期限,在三日內開始進行審查,一般審查期限是十日,最長期限是三十日。
3、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或書面通知立案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審查期限,應當在指定的期限內立案。
4、人民檢察院進行立案監督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審查期限,接到人民檢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後,應當在十五日內決定立案。
5、公安信訪案件的立案審查期限是六十日。情況複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二、偵查經濟犯罪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1、案件性質的界定。
準確界定案件性質,劃清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是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正確開展的前提,調查取證要圍繞犯罪構成進行。所以案件的定性不僅是刑法學研究的問題,偵查方法的研究也須以此爲基礎。
2、犯罪手段和類型。
對犯罪手段和類型進行剖析,是研究偵查方法的重要前提。經濟犯罪的智能性特點較爲突出,其犯罪手段較爲複雜而且與經濟業務具有較爲密切的聯繫、因此,犯罪手段值得認真研究。就某一類案件而言,由於犯罪發生的環節和犯罪手段不同,此類案件也可分爲幾種不同類型。唯有對犯罪手段和類型有較深入瞭解,才能提出針對性強的偵查方法。
3、調查取證的重點及難點。
調查取證是經濟犯罪案件偵查的主要內容。因此,偵查方法的研究也應以此爲重點。由於各類案件各具特點,取證的重點及難點也各不相同,在研究中,應予以重點解決。
4、經驗總結。
除了針對案件特點提出應對之策外,偵查方法的研究應更多地藉助於對案例的剖析。這種剖析不限於成功經驗的總結,也可從反面汲取失敗的教訓,供偵查工作借鑑。
經濟犯罪案件當中的受害者第一時間能夠想到的也是到公安機關去報案,可是,公安機關也不可能只要受害者的報案就一定會立案,對於受害者所陳述的情況公安機關也需要有審查的時間。一般來說,七天之內公安機關會答覆受害者是否立案,對不予立案的會告知具體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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