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取保之後一般多久審
一、 江蘇取保之後一般多久審?
取保候審一般在提出申請後的3日內批准,只要辦案機關同意,警方就會辦理有關手續放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取保候審超過十二個月怎麼辦
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要在期限屆滿15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且在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行機關,保候審擔保人應當履行保證人的義務,否則的話有可能被罰款,甚至會要追究刑事責任。
執行機關收到決定機關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通知後,立即執行,並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決定機關。
1、變更強措施:
人民檢察院或法院依法作出解除取保候審被的決定後,可以根據實際案情變更強制措施,如採取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等。
2、依法取消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人被依法解除取保候審後,可以被依法釋放。
三、取保候審擔保人的風險
取保候審擔保人應當履行保證人的義務,否則的話有可能被罰款,甚至會要追究刑事責任。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行爲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行爲,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司法實踐中,取保候審的審批期沒有嚴格限制,根據案情決定一般是三個工作日就可以審批完,具體情況下可以聘請律師,由律師根據實際情況來辦理取保的具體程序,另外還需要交納規定標準的取保保證金。
-
刑事附帶民事死亡賠償金是否支持?
一、刑事附帶民事死亡賠償金是否支持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不會支持死亡賠償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的規定,因爲刑事犯罪行爲造成他人死亡的,賠償喪葬費等費用,但是不包括死亡賠償金。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
-
取保候審好申請嗎
一、取保候審好申請嗎可以取保的條件是: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者是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
-
被拘留十天可以探視嗎?
一、被拘留十天可以探視嗎?根據法律規定拘留10天可以探視,行政拘留期間,家屬是可以探望的。但是如果有可能由行政拘留轉刑事拘留的,辦案單位可以要求不允許家屬探視,委託律師除外。拘留是公安機關對於一些不配合公務執行或者擾亂社會秩序的公民做出的處罰措施,他的...
-
有期徒刑最短是多長
三種情況:1、有期徒刑最低六個月,最高不超過十五年;2、數罪併罰執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過十五年,但不得超過二十年;3、由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減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爲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過二十年。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監獄執行刑罰,凡有勞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