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請求人可以委託哪些代理人
一、賠償請求人可以委託哪些代理人
賠償請求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爲代理人代爲申訴。申訴代理人的範圍包括: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賠償請求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賠償請求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賠償義務機關可以委託本機關工作人員、法律顧問、律師一至二人代爲申訴。
二、哪些情況下賠償償請求人或者賠償義務機關申訴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賠償請求人或者賠償義務機關申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賠償委員會駁回申訴後,申訴人再次提出申訴的;
(二)賠償請求人對作爲賠償義務機關的人民法院作出的決定不服,未在法定期限內向其上一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在賠償義務機關的決定發生法律效力後直接向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申訴的;
(三)賠償請求人、賠償義務機關對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不服提出申訴的;
(四)賠償請求人對行使偵查、檢察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主管機關、監獄管理機關作出的決定,未在法定期限內向其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或者申請複議後複議機關逾期未作出決定或者複議機關已作出複議決定,但賠償請求人未在法定期限內向複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在賠償義務機關、複議機關的相關決定生效後直接向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訴的。
-
刑事精神損失國家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刑事精神損失國家賠償標準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2019年5月15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爲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行新的日賠償標準315.94元。據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
-
對於無罪釋放的情況如何進行國家賠償
無罪釋放的情況需要根據具體關押期限來決定國家賠償的具體數額,其標準是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國家賠償法》第18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
-
2022國家賠償標準和賠償範圍是什麼?
一、國家賠償新標準最高人民法院公佈了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金標準爲每日346.75元。《國家賠償法》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按照...
-
國家賠償的原因是什麼?
一、國家賠償的原因是什麼?原因是由國家對於行使公權利的侵權行爲造成的損害後果承擔賠償責任的活動。在刑事賠償範圍中,賠償請求人向賠償義務機關先行提出賠償請求,賠償義務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作出賠償決定。如果沒有按照法定期限作出賠償決定,或者當事人對作出...